一、办理依据
《山东女子学院校园网管理规定》(鲁女院字〔2018〕74号)
二、承办部门
网络信息中心网络运行科
三、服务对象
全体学生
四、申请条件
本校在籍学生、在教学实验室以外场所使用校园网
五、申报材料
本人身份证和校园卡
六、办事流程
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,到求实楼311房间。
七、办理时限
工作日工作时间
八、办理地点
求实楼311。
九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董老师
联系电话:0531—865255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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