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依据
《山东女子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》(鲁女院字〔2018〕74号)
二、承办部门
网络信息中心技术科
三、服务对象
需要在校园网站群系统建设子站的部门(单位)。
四、申请条件
必须为校内单位,开通的子站必须是部门(单位)的子站或由宣传部审批同意的专题网站。
五、申报材料
无
六、办事流程
线上办理:
1.登录“网上办事大厅”,选择“网络信息中心服务事项”;
2.“事项类别”选择“网络”后在下拉列表中选择“二级域名申请”;填写完申请信息后提交;
3.申请部门负责人、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线上审核;
4.网络信息中心安排人员办理并线上反馈;
5.申请人确认。
七、办理时限
可随时申请,网络信息中心在工作时间办理
八、办理地点
求实楼309西
九、咨询电话
联系人:胡老师
联系电话:0531—865267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