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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面排查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
2022-01-07 10:52   审核人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、中宣部、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对全面清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行为提出明确要求。

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和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,现对做好我校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使用任何设备在学校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、交易活动,不得参与、协助、支持任何个人或组织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处理,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二、各部门、单位及全校师生要做好所属办公室、实验室、机房、宿舍等区域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,加强对相关设备的网络安全管理,做到非必要情况下“人走机关”。

三、各部门、单位对所管理的服务器、高性能计算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关停无人管理维护的服务器、修复漏洞补丁、关闭敏感端口、修改弱口令,做好安全防护。

四、接入校园网的师生个人电脑、办公室及实验室电脑应安装杀毒软件并升级至最新病毒库,定期开展全盘病毒查杀,更新操作系统补丁、开启操作系统防火墙。

五、校园网用户须使用个人帐号实名上网,做好个人密码管理,避免帐号被盗。

六、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,充分认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

七、网络信息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对校园网的扫描和监测力度,对发现的疑似“挖矿”行为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协助处理;师生个人电脑发现被挖矿木马控制的,可立即与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处理。




附件【附件2 挖矿检测及处置参考手册.zip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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